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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十五期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英文)班的通知
中小企函〔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德两国政府2013年1月签署的《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14、15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跨文化管理——如何与德国人做生意;
(二)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
(三) 寻找欧洲市场商业机会、如何进行商业谈判等。
二、 培训形式
该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企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培训,小组实践主要进行德国企业、机构商务交流考察和合作实践。
三、 学员要求
学员所在企业所属行业为: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不包括农业、金融和保险、会计、律师等咨询业。学员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二) 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五)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控制在30-50岁。
四、 培训时间
2014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中德合作项目第14、15期班将分别于9、10月在德国进行,境外培训时间为四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出国前预培训及归国总结。
五、 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出国费用按中德两国政府部门合作协议执行,其中国外培训、陪同、食宿、交通、公杂、保险以及学员签证等费用由德方全额资助;国际旅费、境内预培训及学友会会员服务费(每年1000元,共5年,自愿缴纳)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
六、 报名事宜
(一)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二) 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地方中小企业政府部门或服务机构统一上报,中德培训项目评选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三) 请各单位开展好学员选派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邮箱training@sme.gov.cn:
1.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见附件1,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中文报名表);
2.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英文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拼音+form);
3. 企业推荐信(中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推荐信;英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拼音+ recommendation);
4. 本人学历、工作经历、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文件名称);
5. 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需附情况说明、近期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郑 沛、艾 婧、郝洪强、张晓辉
联系电话:010-82292050 82292038
传 真:010-82292025
网 址:www.chinasme.org.cn
电子信箱:training@sme.gov.cn
附件:1.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
3.参训学员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4年2月21日
工信部: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2012年增派一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关于第十四、十五期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英文)班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2012年增派一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关于第十四、十五期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英文)班的通知
工信部: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和商务交流班的通知
市中小中心: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商务交流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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