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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厦门市老龄办召开2016年老年节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敬老月全市活动情况。据悉,今年是第7个敬老月,“敬老月”活动主题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据悉,为做好今年“敬老月”的有关工作,市老龄办对“敬老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惠老项目,共征集到市区两级各种惠老项目近200项。那么,老人们能得到什么实惠呢?
10月9日市财政、市老龄办将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由各级财政层层下发,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卡上。
10月9日,市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场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10月9—15日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义诊等优惠服务。
今年敬老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公证处为本市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市离退联开展为特困离退休职工“送温暖”活动、举办90周岁、100周岁离退休职工祝寿活动。
最重要的是,在市老龄办的积极协调下,经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委出台了《厦门市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具有厦门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都可享有高龄津贴,标准为80周岁—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90周岁—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100元。市财政承担百岁老人的部分高龄津贴资金,其他高龄津贴所需的资金由各区财政负担。
据悉,高龄津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启的银行账号上,原则上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有条件的可按月发放。
此外,全市、各区还有多项惠老政策,本报将在下一期《夕阳红周刊》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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