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环保局官网发布了2015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大考”结果,44家参评企业,有40家考试成绩合格,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2家则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2家因中途停产未评。
厦门市环保局介绍,评价指标涉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大类21项内容,几乎涵盖环保监管全方面内容。厦门市环保局还将评价结果通报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厦门支行、市银监局等10多个部门,为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提供依据。
关于2015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可以到市环保局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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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企业环境信用有了新办法
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落实,日前,厦门市环保局出台了《厦门市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明年起施行。
记者发现,该《办法》有两大亮点。一个亮点是,扩大了“评”的范围,将环保部门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入评价范围,并区分工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四大类”,分别建立环境信用评价规定和评价指标,使评价范围从排污单位扩大到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社会环保服务企业,基本覆盖厦门市环境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
《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细化了“评”的指标,对工业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把国家环保部规定的逐项按标准档次打分,改为逐项依标准扣分,使评价更易量化,重新划定等级评定的分数区间,评分达95分(含95分)以上的企业即可评为“环保诚信等级”,避免出现“环保诚信等级”要求太高、影响企业参评积极性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 企业环境信用考评分为诚信、环保合格、警示和不良四个等级,其中,得分低于60分的就是不良。环境信用被评定为“不良”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外贸进出口等方面将可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