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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9 14:22:46
来源:厦门市人社局
 
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
 
  厦人社〔20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为更好地服务产业、服务企业,降低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根据省人社厅等省直部门《关于建立龙头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机制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6〕2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厦府〔2016〕188号),现就支持我市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企业范围
 
  1.市发改委确认的未来三年有条件上市、市值可达百亿以上的成长型企业;
 
  2.市经信局确认的重点工业企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3.市商务局确认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新竣工投产的重点企业;
 
  4.市科技局确认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5.市台办确认的重点台商企业;
 
  6.市农业局确认的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
 
  7.市总商会确认的重点民营企业;
 
  8.省人社厅闽人社[2016]238号确认的省级龙头企业;
 
  9.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或项目;
 
  10、各区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或项目。
 
  二、支持措施
 
  1.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或项目需要提出培训方案,包括确定培训工种、参培对象、课程设置、师资安排、考核要求。
 
  2.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方式,可以自办、合办、委托培训。合办和委托培训机构不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的限制。
 
  3.培训工种可不受现行工种范围的限制,支持企业开展新型业态的岗位技能培训。
 
  4.培训工种超出现行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的,可由企业提出人社部门参与的考核方案。
 
  5.凡参与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即可按照厦门市“一企一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申请资金补贴。
 
  三、管理规范
 
  1.重点企业必须是厦门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统计和税收登记企业。
 
  2.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为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员工,以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会保险情况为据。
 
  3.企业必须实名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
 
  4.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只能享受该培训政策补贴一次,且同一年度不能同时享受其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5.市人社局建立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诚信档案。
 
  6.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建立重点企业(项目)名录库和动态更新机制。
 
  四、实施规范
 
  1.市人社局设立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申报和管理平台。
 
  2.实行限时服务,市人社局每月前五个工作日集中接受企业申报,在收到申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备案,出具审核意见。
 
  3.企业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培训。
 
  4.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培训人员真实性组织核查。
 
  5.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质量组织核查。
 
  6.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进行申请和核拨。
 
  五、其它事项
 
  1.重点企业身份由市直相关部门确认,市直相关部门与市人社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机制。
 
  2.重点企业要带头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于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的教育和培训。未依法提取职业教育经费的,不得享受政府推进企业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资金补助。
 
  3.为了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市人社局可在满足企业培训需要的前提下,对不同企业的培训安排进行统筹调剂。
 
  4.职业技能鉴定费和专项考核费按收费标准拨付鉴定机构;岗位考核经费从就业专项经费列支。
 
  5.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由市人社局另行规定。
 
  6.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3日
 
附件1:                
              厦门市“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单位:元/人
类别     等级
档次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专项 岗位
第一类
(一产)
A档 1300 1800 2300 3140 3740 1800 800
第二类
(二产)
A档 1800 2300 2800 3300 3940 2300 1500
B档 1500 2000 2500 3140 3740 2000 1000
第三类
(三产)
A档 1300 1800 2300 3140 3740 1800 1000
B档 1000 1500 2090 3140 3740 1500 800

 

附件2:        
厦市“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职业分类对应表
大类名称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档次
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第一类) 农业生产人员 50102 农作物生产人员 A
农业生产人员 50199 其他农业生产人员 A
畜牧业生产人员 50302 畜禽饲养人员 A
畜牧业生产人员 50303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人员 A
渔业生产人员 50402 水产养殖人员 A
渔业生产人员 50403 水产捕捞及有关人员 A
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 50501 农业生产服务人员 A
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 50503 农村能源利用人员 A
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 50505 农机化服务人员 A
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 50506 农副林特产品初加工人员 A
其他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59900 其他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A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第二类)   农副产品加工人员 60101 粮油加工人员 B
60102 饲料加工人员 B
60104 畜禽制品加工人员 B
60105 水产品加工人员 B
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 60201 焙烤食品制造人员 B
60202 糖制品加工人员 B
60203 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 B
60205 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 B
60206 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 B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 60501 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 B
60504 鞋帽制作人员 B
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 60603 木制品制造人员 B
60604 家具制造人员 B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第二类)

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60702 纸制品制作人员 B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 60801 印刷人员 B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作人员 60903 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B
60904 体育用品制作人员 B
60905 玩具制作人员 B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 61110 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 B
医药制造人员 6120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 B
61202 中药饮片加工人员 B
61203 药物制剂人员 B
61205 生物药品制造人员 B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 61401 橡胶制品生产人员 B
61402 塑料制品加工人员 B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 61503 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B
61504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人员 B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 61709 金属轧制人员 B
61710 硬质合金生产人员 B
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61801 机械冷加工人员 A
61802 机械热加工人员 A
61803 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A
61804 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A
金属制品制造人员 61901 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 B
通用设备制造人员 62001 通用基础件装配制造人员 A
62003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A
专用设备制造人员 62104 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B
62106 医疗器械制品和康复辅具生产人员 B
汽车制造人员 62201 汽车零部件、饰件生产加工人员 B
62202 汽车整车制造人员 B
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 62301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人员 A
62302 船舶制造人员 A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 62401 电机制造人员 B
6240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员 B
62403 电线电缆、光纤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人员 B
62404 电池制造人员 B
62407 照明器具制造人员 B
62408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人员 B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 62501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B
62502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B
62503 计算机制造人员 B
62504 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B
仪器仪表制造人员 62601 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B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第二类) 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 6280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B
建筑施工人员 62901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B
62902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B
62903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B
62904 建筑装饰人员 B
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63001 专用车辆操作人员 A
63002 轨道交通运输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A
63003 民用航空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A
63005 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 A
生产辅助人员 63101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A
63102 船舶、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 A
63103 检验试验人员 A
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69900 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B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第三类) 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 40102 销售人员 B
40103 贸易经纪代理人员 B
40105 特殊商品购销人员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 40201 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A
40202 道路运输服务人员 A
40203 水上运输服务人员 A
40204 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A
40206 仓储人员 B
40207 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 B
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40301 住宿服务人员 B
40302 餐饮服务人员 B
40399 其他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B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 40401 信息通信业务人员 B
40402 信息通信网络维护人员 A
40403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人员 B
40404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 A
4040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 A
房地产服务人员 40601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B
  40704 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 B
40705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B
40707 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员 B
技术辅助服务人员 40805 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 A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 40907 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B
40908 环境卫生服务人员 B
40909 有害生物防制人员 B
40910 绿化与园艺服务人员 B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第三类) 居民服务人员 41001 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B
41002 服装裁剪和洗染织补人员 B
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 41101 电力供应服务人员 B
41102 燃气供应服务人员 B
41103 水供应服务人员 B
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 41201 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A
41202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A
41203 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维修人员 A
健康服务人员 41401 医疗辅助服务人员 B
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49900 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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