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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12号)规定,现将符合《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4〕122号)要求的2014年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3日前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0591-87801232(环资处)、87858000(计财处)、87833704(监察室)
省财政厅:0591-87097583(企业处)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