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实施的《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明确,确保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
方案要求,以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龙头,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以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高端产业发展,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我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方案提出,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激励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重要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股权和期权激励试点;加快人才特区建设,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和互联网经济企业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试点将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和科研人员晋升工程类职称的重要条件。
《方案》要求,放宽并逐步取消外籍和台湾地区高端人才来闽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探索建立海峡两岸同等学历、任职资历、技能等级对接互认制度,深化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支持省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新创业,并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待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一定比例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科研机构可聘任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担任研究生导师。
我省还将改革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的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倾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