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闽知法〔2017〕20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7〕4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为做好此次集中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各代理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证书挂靠行为。
2、省局在整治期间持续接收针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举报或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为了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单位举报或投诉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举报或投诉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举报或投诉不予受理。
3、省局将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调查,全面摸排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重点清理专利代理人在代理机构中的执业情况。同时,省局将及时接收、核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转送的相关举报或投诉线索和信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针对已核实的挂靠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教育批评,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省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在“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予以公布,必要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本次集中治理工作时间:2017年6月8日-8月31日。各专利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专利代理活动。
联系人:吴晓静薛炳新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506室
电话:0591-87812159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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