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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21 16:16:45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的通知

  闽发改高技〔2014〕14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省属企业:

  为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切实推进科技创新机制改革,调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源头的积极性,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形成联合创新机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我委组织实施2014年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围绕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突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示范等主要环节,推动研发单位、龙头骨干企业、科技中介等组成分工协作、上下游衔接、合作共赢的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成为创新驱动全省产业发展的抓手。

  二、组织分工

  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区市发改委作为专项项目的主管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负责项目初审(着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转报以及管理协调、组织验收。

  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直属的研发单位以及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共2-3家组成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负责编报项目实施方案、统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各类创新平台、科技中介、检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实施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和其它紧密合作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组成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原则:

  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技术开发指标、产业化目标、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并细化分解到牵头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落实在年度工作任务中。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中的研发人员费、原材料消耗费、科研设备费、检验检测费以及必要的产业化投资费用等,少量的实验室及厂房装修改造费用可计入总投资。

  牵头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要共同签订包括技术开发、项目投资、产业化分工、市场推广等内容的全过程项目合作协议以及补助资金使用协议。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14年专项重点领域(附件1),属于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发布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闽发改高技[2012]703号)范围内。

  2、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与省外科研单位联合,核心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产品的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需提交最新的技术查新报告。

  3、项目的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示范作用显著,产品具有较大市场容量、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4、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必需的科研设施、技术开发条件和产业化实施能力,有较强团队力量。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合理且自筹资金落实。

  5、已列入或正在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

  6、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可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其它单位牵头承担的项目由设区市发改委审核后上报省发改委。

  请各主管单位,按上述重点领域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4月20日前上报项目基本情况表及项目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可申报2个项目;各省属高校、企业可申报1个项目,我委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答辩,经现场调研核实、公示后,择优重点扶持。

  联系电话: 0591-87063465

  电子邮箱: fgwgjsc@fujian.gov.cn

  附件: 1.2014年专项重点领域

           2. 产业技术联合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3.产业技术联合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4年专项重点领域

  1、新一代信息网络:基于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通讯基础设施、网络设备与移动通讯终端;信息安全软件及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软件及设备等。

  2、物联网:物联网芯片、RFID、光纤传感、各种传感器融合、物联网IP组网、公共服务平台与应用示范;可穿戴智能设备等。

  3、北斗卫星及应用:北斗兼容型芯片、模块、高精度天线等核心组件,用于导航、定位、测量、通信等北斗兼容型导航应用终端及相关系统等。

  4、LED及光伏:LED外延片、芯片制造、成品封装;LED驱动电源,背光源、交通、医疗、农业等特种用途LED照明产品;薄膜电池、聚光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特种导电玻璃、辅助材料及装备、逆变器、大容量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集成设备。

  5、新材料:具有光功能或电磁功能的光电材料,光学晶体材料,新能源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等。

  6、生物育种及制造: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及新组合,水产高效健康繁育及养殖,发酵制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农用生物制品等。

  7、生物医药及医学工程: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及原料药,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人工器官与组织工程产品,生物医学材料,生物芯片,医学检测诊断试剂等。

  8、大气及水污染防治:高效除尘器装置及相关核心组件,工业烟气脱硫脱硝设备,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设备,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粉尘抑制技术与设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及隔离膜、絮凝剂等材料;饮用水高效安全净化处理装置等。

  9、节能仪器仪表:快速准确的便携或车载式节能检测设备,在线能源计量、检测技术和设备,生产全过程各类能源介质的全面监视、分析及调度系统等。

  10、高端及智能装备:高精密车、铣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行业专用高端制造设备,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部件,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数字化制造车间;各类新能源动力乘用车、专用发动机、专用电机、专用变速器、整车控制系统;镍氢蓄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锌空气蓄电池,超级电容器,复合电源等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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