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重点储备人才都可获得不同层次的扶持。
骨干人才每年可获现金补贴
根据《办法》,获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按其对应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创业扶持、个税奖励等优惠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可按规定进行生活补贴:(一)年薪在社平工资5倍以上(含)的,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二)年薪在社平工资4倍以上(含)且低于5倍的,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三)年薪在社平工资3倍以上(含)且低于4倍的,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新引进人才按照以上标准兑现,存量人才按照以上标准的80%兑现。
新就业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新就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按我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文件执行。
相关机构最高可获百万补助
除了人才,《办法》对相关机构也有补助措施。鼓励国内外专业化培训机构在我市登记注册开展培训,对年培训规模首次达到300人及以上(每人培训时长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贴,每家最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培训机构开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根据其所培训人才的能力提升情况和在我市企业的就业情况,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对于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又符合其他人才政策支持条件(包括个税奖励、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的人才、企业和机构,资金支持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