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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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如实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紧急通知
各用人单位: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极大促进了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届职业院校和高校毕业生等的就业,有效地缓解了我市企业用工困难,得到本市居民和用人单位的热烈拥护。但近期发现,有个别用人单位通过免费挂靠等非法手段,以达到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等目的,为此特重申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按厦人社〔2013〕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实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助)或奖励资金,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否则,将追究以下责任:
一、全额退还补贴(助)或奖励资金;
二、取消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补贴(助)或奖励资金的资格;
三、骗取补贴(助)或奖励资金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13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