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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201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重点奖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创新成果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奖励类别
今年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种类包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两类
(二)申报对象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在本市从事技术发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及战略与决策研究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成就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其中重大工程项目仅授予单位)或个人。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务人员不得作为前5名完成人,年平均直接从事科研工作在180天以上者,经本人申请,市奖励办审议报市奖励委员会领导批准可例外。
2、市科学技术组织推进奖
在我市推动和组织优秀科技成果应用实施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014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申报工作手册》)。
(三)申报项目的应用时间
1、应用推广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时间须1年以上,即2013年3月31前已应用;
2、社会发展类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13年3月31日前发表。
3、重大工程类项目:须为2013年3月31日前已通过验收;
4、食品药品类项目:须取得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号并在市场或医疗机构正式销售使用两年以上,即2012年3月31日前;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并取得市科技成果登记号。
(四)其它申报要求
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的项目,必须隔1年后才可再次申报。上年度初评通过自行要求撤回的项目(候选人),必须隔1年后才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登录厦门科技信息网(www.xmsti.gov.cn)申报(点击“业务办理”→“科技奖励与成果登记”→“科学技术奖励受理”,进入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为适应网络评审需要,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填报相应申报书并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一)填报要求:
1、材料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厦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书》填写时应重点突出申报项目的主要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所有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网上填报要求:网上申报分为“申报书”及“图像扫描附件”两部分,上传附件为JPG、PDF格式,按照“主要附件目录”序号顺序扫描后在网上提交;附件总页数不超过60页。
3、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一式2份(每份应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其中一份为原件,存档用),申报应提交的材料、顺序、装订要求见《申报工作手册》。
各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申报截止日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3、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市科技局810室(虎园路2号)
4、联系人及电话:唐燕婷 2021855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办 公 室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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