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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厦商务〔2014〕9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组委会《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由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简称2014加博会)将于6月18-2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该展会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和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支撑平台、产业聚集提升的交流平台、贸易均衡发展的促进平台。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展会面积和展区设置
本届展览会安排约2500个国际标准摊位,设置家电电子、礼品饰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饮品、文体玩具六大消费品展区,以及精品馆、采购洽谈区、设备和元器件专门展区,共九大展区。其中申请精品馆展位约400—500平方米(详见附件2: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要求: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或在行业重要评选活动中获奖;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工艺品及赠品。欢迎企业、研发机构及专业院校、工业设计机构、商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二、 专题及配套活动
展会期间,将举办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研讨会、产品购销对接活动、零供对话会、“加博会”推广活动、电商助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及设计智造梦想辅导讲座等专题活动,采购年会等专题活动,展前组织产销对接,内销实务培训等配套活动,丰富展会内容。
三、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展会安排2500个标准展位(附件2:标准展位(3X3平方米)基本配置)。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6个展位。
(二)参展费用。
1、参展展位费。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此届博览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
2、展位特装费。展会提倡参会企业进行展位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3、其他费用。参展企业往返及在东莞的食宿行费用自理。东莞市政府将推荐部分限价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四、申请流程
参展企业向我局加工贸易处提交申报的电子资料(2014“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参加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2日。经加贸处汇总后,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将得到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向我局加工贸易处报名参加加博会。(联系人:赵红英 联系电话:5302515 邮箱:rufeng66@tom.com)
厦门市商务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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