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传播、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精品,更好地促进两岸青年文化交流与创新合作,增强两岸影视青年对两岸文化的认同感,打造海峡两岸更精彩美好的网络视听新空间,今年将以第十届海峡论坛——海峡影视季为平台,开展以“海峡视频、畅享青春”为主题的“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活动。
主 办 单 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
台湾中华演艺总工会
承 办 单 位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台湾微电影创作协会
执 行 单 位
东 南 卫 视
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一、活动阶段
征集阶段:2018年4月2日-5月15日
(2018年5月15日23:59截稿)
评选阶段:2018年5月16日—5月30日
公布时间:2018年6月上中旬
二、参展对象
海峡两岸影视有关微电影专业机构、各大专院校,海峡两岸视频创作者、视频爱好者、个人工作室等。
三、项目设置
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设“两岸青年微电影展提名作品”12部(大陆、台湾各6部),其中评选出6部最佳作品(大陆、台湾各3部),分别为“最励志微电影作品”1部,“最暖心微电影作品”1部,“最清新微电影作品”1部,“最唯美微电影作品”1部,“最创意微电影作品”1部,“最阳光微电影作品1部”。每部最佳微电影作品拟给予作品扶持资金3万元。
四、评选方法
由组委会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导演等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召集组织方协同评委会成员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共同评定。
五、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应主要反映青年人创业、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能突出展现青年一代风华正茂、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或以青年人为主创作的主题鲜明,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和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微电影作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好的传播价值。作品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应为2017—2018年度创作,时长30分钟内,格式为1080P 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
(三)必须提供参展作品海报电子版,格式为jpg和psd各一版,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
(四)必须提供时长在30秒以上的片花或预告片,格式为1080P 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五)其他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
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组委会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
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六、作品提交
(一)参展者从组委会指定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www.fjtv.net)、厦门广电网(www.xmtv.cn)或百度云盘链接:http://pan.baidu.com/s/1i5ysEtZ下载报名表格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并填写完整信息。
(二)作品提交方式:发邮件或邮寄
1.发邮件:参展者将参展作品、海报、预告片或片花、纸质报名表(签字后)和授权书(签字后)的扫描件以邮件或云盘链接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wdyz612@163.com ,联系方式:18030270060,刘小姐
2.参展者也可将参展作品、海报和预告片或片花等相关视频图文资料刻录在DVD数据光盘或拷贝在U盘(一式2份,不再回寄)、连同签字后的纸质报名表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邮寄到组委会。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文展苑A9栋二层(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海峡影视季——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组委会;
(三)如有疑问,请询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电话:0591—87532753,22025247(工作时间)
七、展映平台
本届微电影展提名作品将在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东南网等重点网站进行展播展映。
本活动解释权属2018海峡影视季——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