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节能技术与产品、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等参加厦门市2018年节能宣传周展示活动的通知
厦节能办〔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将于2018年6月10-16日举行。为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节能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及装备,我市在节能宣传周启动日(6月10日)将举办大型节能减排产品与技术、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2018年6月10日8:30-16:30
二、参展地点:厦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
三、参展费用:主办方免费提供场地及整体布展,每个标准展位面积3×3平方米,展位内的布置及展示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四、征集对象及参展范围:
(一)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展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的生产或经销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展示会。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以及充换电装备等技术和产品的展览与演示。
(二)其它节能技术和产品展示。节能技术单位、节能产品生产或经销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展示会。包括中央空调节能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绿色照明技术、建筑节能、热泵系统、太阳能技术、节水技术等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与相关产品的展览与演示。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展的单位填好回执于6月1日前传真到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连玉上、黄智贤,联系电话:5126690、5126687,传真:5126873。
附件:参加节能产品和技术展示活动回执
厦门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参加节能技术与产品展示活动回执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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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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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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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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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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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技 术 与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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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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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负荷
(单位: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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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另附纸填写)
厦门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