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可清 市长
第一副组长:钟兴国 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黄 菱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康 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金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欧阳建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李玉辉 市委副秘书长
檀庄龙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 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
熊衍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沈灿煌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柯志敏 市经济发展局局长
韩景义 市财政局局长
余江河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文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灿煌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陈海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孔曙光 市信息化局局长
赵燕菁 市规划局局长
陈李升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柯希平 市工商联主席
朱俊福 市国税局局长
吴振坤 市地税局局长
王泽平 厦门银监局局长
邱 勇 厦门证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能如下:
1、研究确定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战略和规划目标、总体方案。
2、统一部署涉及我市民营经济的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部门组织落实有关重大改革措施。
3、研究我市民营经济的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对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民营经济项目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总商会),办公室主任由王沁兼任。职能如下:
1、协调我市职能部门,努力消除民营企业的不平等待遇,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壁垒。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2、宣传、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督促各部门提出实施细则、制定办事程序、执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舆论环境。
3、提出民营经济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促进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企业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带动效应。
4、发挥“以商招商”的优势,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发现、跟踪、协调,建立并落实招商奖励机制。
5、大力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升级、兼并重组及项目投资。
6、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信息平台,打造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7、开展民营经济重点产业项目的评比表彰活动,对龙头型、高成长型、创新型的民营经济产业项目给予奖励。
8、大力推动民营企业的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优秀品牌企业。
9、开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的团队凝聚力。
10、建立、完善市领导和企业家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协调落实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具体方案和工作制度。
11、配合市统计局,定期发布我市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数据。
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二月九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