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厦知〔2018〕68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我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分为两类:
第一类:我市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指市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或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第二类: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2.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能保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运营;
3.在专利技术产业化基础上能持续研发,近三年专利申请量保持连年增长;
4.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拥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5.企业合法经营,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无不良信用信息。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拥有合法使用权(指拥有专利权或项目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项目专利合法有效,无权属、侵权等纠纷;
2.申报的项目为近三年已实现产业化的专利技术项目,其中核心专利应为近五年内授权的(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月1日之后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
3. 已完成的项目符合厦门市优先发展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4.已完成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申报网址: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
(请务必使用Google浏览器进行注册及申报,申报前请加入qq群822046903“2018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群”)
(二)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10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厦门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补助申请书》(2018年度);
2.申报单位专利汇总表;
3.项目专利证书(含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证照直接获取);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含附表);
6.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专利权人为申报单位的不需提供);
7.信用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在线提交,详见申报系统。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2.初审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说明理由;
3.评审 组织专家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
4.走访 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单位,调研项目实施情况;
5.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最终项目;
6.下达 发文通知入围企业领取扶持资金。
三、其他事项
1.本年度每家申报单位限报一项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
2.已有项目被列入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含15、16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企业,在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3.在同等条件下,对项目单位开展了专利导航、贯标认证、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分析评议等工作的,予以优先考虑。
专此通知。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12日
(联系人:吴鲤源、庞赟娜联系电话:5077987、5077981)
(此件主动公开)
2018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群群二维码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