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二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申报的公告
根据厦门市《青年英才“双百计划”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将依托各区、各园区和市重大科技平台、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养一批敢于创新、勇于创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厦门市第二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评选对象:
第二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包括青年创业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两类。
(一)青年创业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在我市重点打造的旅游会展、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航运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创意等十大千亿产业链领域中的创业者,在自主创办的企业(单纯产品销售型企业除外)中持有20%以上股份,为该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创办企业原则上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与利润均有增长,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创业项目为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2、一名以上同行专家参与创业项目或作为创业项目主要技术指导者,并出具专业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一般应为在厦两院院士、文科资深教授、国家“人才计划”及“万人计划”入选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管理周期内的厦门市拔尖人才。每名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人参评。
(二)青年创新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在我市重点打造的十大千亿产业链领域的企业中,担任高级技术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创新项目为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本人具有较高专业造诣或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在本领域取得以下创新成果之一的:
主持或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科研价值、技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著作;
获得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奖项或其他业内公认有影响力的专业奖项;
在本专业领域有较为重要的科研创新、技术创新,取得成果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一名以上同行专家参与创新项目或作为创新项目主要技术指导者,并出具专业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一般应为在厦两院院士、文科资深教授、国家“人才计划”及“万人计划”入选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管理周期内的厦门市拔尖人才。每名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人参评。
二、申报办法:
登陆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网(http://200.xm.gov.cn),点击“人才网上申报”窗口,选择“青年双百申报”。
青年创业人才的申报,经注册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件扫描件”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附件等材料。
青年创新人才的申报,需先下载“单位推荐函”,获得所在企业推荐后,方可注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件扫描件”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等材料。因名额有限,每个企业只能推荐一人参评第二批青年创新人才计划。
三、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30日截止。
四、咨询电话:2070099
特此公告。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