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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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2014〕字37号)要求,2012年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期。请各单位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验收材料与上报的书面验收(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于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将纸质材料盖章后胶装成册(一式3份)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处。
应提交纸质项目验收材料包括:
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填写表1-表5);
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
联系人:方舒玫
电 话:2051656
邮 箱:fsm@xmsti.gov.cn
地 址: 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802室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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