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性,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以及《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我区2018年用工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可向区人社局反映、建议。
联系电话:7316756 联系人:小陈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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