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十四五’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再次面向社会遴选研究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研究我省食品工业,促进我省食品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开展福建省“十四五”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的有关事项
(一)课题名称
福建省“十四五”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研究内容
1.收集国内外主要食品工业相关数据资料,横向对比其产能、技术水平、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出口形势等方面内容,总结规律,发现差异。
2.对福建省食品工业进行调研,进行分类调研(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茶饮料等行业细分领域开展)。
3.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福建省食品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召集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商讨,制定有效对策。
4.结合国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总结现阶段食品工业发展规律,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提出推动福建省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发展方向、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建议等。
(三)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前提交相对成熟的上述各课题报告初稿;我厅将适时组织课题报告研究讨论修改,2019年11月前基本定稿、12月前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研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福建实际,加强对福建省情和产业现状的调查研究,以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梳理,突出产业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组织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二)熟悉福建省经济发展现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
(三)承接单位应成立课题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至少应有相应领域3名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或省级政府部门相关课题经历;优先遴选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福建省级规划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的单位;
(四)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请和评审
(一)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于2019年10月3日前将单位盖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寄送至我厅消费品工业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请材料可另附课题申请人的介绍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收到各单位申请后,我厅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厅网站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束后,我厅按规定程序与承担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五、其它
形成课题最终成果后,由我厅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合格、基本合格的课题,分别按合同金额的100%、70%支付课题经费;对不合格课题,不予支付课题经费。专家评审费用由课题承接单位在课题经费中列支。
联 系 人:福建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刘海元
联系电话:0591-87513444
传 真:0591-87533046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4室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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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