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现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新增和续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增申报对象为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非创业)且2019年度或2020年度获认定的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
续发申报对象为已获批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且在续发期内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在厦依法参保纳税。
2、已享受本市区其他财政各类人才生活津贴和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生活津贴。
三、截止时间7月22日。
四、申报办法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单位平台登录—人事人才—留学人才业务项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如下:
1、《自查证明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平台下载);
2、2020年1月至6月的纳税证明;
3、新增人员提供《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
4、变更工作单位或续聘、续签合同人员提供引进现单位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以及与引进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聘书。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宠,5359782。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