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现对本次修订解读如下:
一、如何评价2019-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的作用?
2020年共审核拨付1700万元用于兑现2019年度政策,补助企业30家,2021年已审核1445万元用于兑现2020年度政策。政策扩大了支持企业的覆盖面,引导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推动本土企业国际化经营发挥积极作用。资金补助对象符合扶持办法,分配标准及程序规范,支出政策执行效果比较明显。
二、此次政策修订前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对疫情对我市对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影响进行多轮的专题调查摸底,对企业存在的项目进展受阻、资金困难等情况较全面掌握。
(二)是前期开展充分调研,实地走访20家重点境外投资企业和部分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并向52家境外投资企业发放问卷调查表,较深入掌握企业情况,并参考北京、深圳、广州、青岛、宁波等地方的优秀做法。
(三)是聘请第三方对2019-2020年度政策执行绩效客观评估。
三、本次政策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修订后的总体框架是什么?
(一)是本次修订内容。本次政策修订,坚持资金绩效优先、加强政策引导及服务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工作原则,将原政策15个补助项目(14个直接补助+贷款贴息)调减为10个(8个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封顶政策),取消前期费用补助、资源回运运费及运输保险费补助、资源出运费及运输保险费补助、外派劳务人员补助、“走出去”人员保险费补助和对外承包工程保函手续费补助等6个补助项目。在政策调整上,采取提高补助门槛、将对人员直接补助合并为对业务增长的补助等形式,包括:调高企业获得海外投资保险费用补助的门槛、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扶持方式及业务增长奖励分档、调整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发证补助、调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扶持方式及业务增长奖励分档和调整封顶金额。
(二)是总体框架。修订后的《扶持办法》主要从九个方面对对外投资合作进行补助,包括:海外投资保险费用补助、境外经贸合作区(含海外仓)补助、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增长奖励、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发证补助、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奖励、平台建设费用补助、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外投资合作活动费用补助和贷款贴息。
四、本次政策修订主要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落实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推动我市对外投资合
作高质量发展为主要方向。
(一)是积极应对境外疫情蔓延、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受助及逆全球化等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并使政策更加适应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需求。
(二)是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业链重塑,高质量推进“丝路投资”以及对RCEP、欧盟和金砖国的投资,引导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纺、农业、渔业等优势行业稳妥开展对外投资。
(三)是建成一至两个境外经贸合作区,重点推动象屿集团在印尼建设集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冶炼、精深加工和港口物流为一体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四)是努力打造国际化一流企业,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推动不同产业特征、经营状况和发展阶段的企业聚焦国际化,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是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