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入库统计相关规定,请符合要求的制造业企业(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本年合计超2000万元)按期申报。
一、2021年年度
1.年度第一批。2021年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非新开业(投产)企业。
2.年度第二批。2021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非新开业(投产)企业。
二、2022年月度
1.2022年2月月度。2022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
2.2022年3至12月月度。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上个月20日,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新开业(投产)企业(即:2021年10月之后成立/投产的企业)。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企业仅在年度第一批申报,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战新产品信息表》(附件四)、战新产品照片。
3.相关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统计中心:陈皓瑜 5380152 hj_chenhy@xm.gov.cn
创业中心:姚敏娴 3923790 mxyao@xmibi.com
招商中心:沈 锐 6035022 shenr@xmhjzszx.com
软投公司:卢志斌 2519660 lzb@xmspk.com
火炬集团:黄奕敏 5710265 hym@xmhjjt.com
附件 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
3. 2021年1-12月各月完成的工业总产值
4.《战新产品信息表》
5.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工业)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