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和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等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市级)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等18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经费下达你们,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请各单位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省科技厅对应业务处室备案。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统计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 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统计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 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和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经费表
4.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5.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