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闽科高函〔2016〕24号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于2015年发布了《2016年度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科技成果购买补助(Ⅱ类)等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60号))。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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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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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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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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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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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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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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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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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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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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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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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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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二)主管部门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在线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1.申报单位为经过省级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
2.项目名称为:“****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补助标准: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
3.被评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单位(包括同时被评为省级众创空间)申请互联网孵化器用房补助(通知另发),享受过省级孵化用房补助的场所不能再申请此项补助。
4.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
(二)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
1.申报单位为2015年下半年经过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名单见下表。
业务处及指南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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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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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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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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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处
2016H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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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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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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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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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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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创意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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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创意创业创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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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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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劲松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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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劲松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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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为后补助项目,不签订任务书,每个平台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经费用于孵化机构运营费用补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平台上年度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费用要超过50万元。
3.项目申报单位前期提供省级孵化器评估申报材料需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系统。
4.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推荐的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选择对应受理处室及指南代码,在线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或《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申请书》并上传附件,各推荐单位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并于4月6日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一式1份,寄(送)达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伟伟 刘旭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906室
联系电话:0591-87645581 87645522
高新处
联系人:黄绍才 联系电话:0591-87881286
福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