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集工信〔2022〕100号
各企业:
现将《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2022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第6次、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2.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产值1亿元(含)以上工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自愿提出接受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的需求申请,经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确认后,安排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以下简称生产力中心)驻点服务企业。
4.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第三条 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可申请以下资金补贴:
1.企业全面诊断:企业可享受一次性的全面诊断补贴,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4万元。
2.企业深度辅导:企业依实际需求接受深度辅导项目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80%给予补贴,每年仅可享受一个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40万元,每家最高可享受3个深度辅导项目。
3.企业扎根辅导:企业完成深度辅导后,接受扎根辅导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第四条 在生产力中心对企业进行深度辅导或扎根辅导过程中,若企业在辅导评估期间提出终止辅导,并已按约定支付生产力中心相对比例的费用,则按对应辅导项目企业实际支付的费用给予80%(企业深度辅导)或40%(企业扎根辅导)的补贴。
第五条 申请材料一式贰份,具体如下:
1.集美区企业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资金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上年度和本年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与生产力中心签订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生产力中心提供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缴交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7.企业辅导结案报告原件(1份正本、1份副本)。
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验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六条 企业享受本专项资金补贴,与国家和省、市、区各类扶持政策不冲突,可叠加享受。
第七条 本细则所指金额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八条 本细则相关条款由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细则施行前符合本细则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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