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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谈成效

发布时间:2016/5/6 9:25:50
来源:厦门日报

  【编者按】

  在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当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去年5月,我市率先在全国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地方立法,颁布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起了全国的瞩目。

  去年以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紧锣密鼓地推动改革前行。

  值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了怎样的显著成效?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5月至今,全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案件量上升20%,同期来信、来访批次分别下降29.9%和40.3%。

  经过一年来的广泛宣传发动,《条例》的主要精神、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广泛共识。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遇上矛盾纠纷,不一定非得闹上法庭,花上一年半载解决。大家还可以选择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解决方式。这些快速、便捷的解决方式,让广大群众真切地享受到机制改革创新带来的“红利”。

  “这一切,得益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快建立、完善各具特色、便民多元的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叶勇义如是说。

  1、补齐短板

  逐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逐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机制。

  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首次全面摸清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家底”;率先全省推行人民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对公益性调解的经费保障力度,明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保障标准;制定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厦门市行政调解程序规定》,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出台《关于做好中国(福建)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发挥职能,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

  随着《条例》各项规定的加速落地和落实,一批长期制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展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畅通渠道

  建设化解矛盾“快速通道”


  叶勇义告诉记者,经过几年的衔接配合,我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形成调解工作的巨大磁场,基本建立了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打造及时高效解决纠纷的“快速通道”。

  联合排查、联动预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及时稳控。不少部门在联动调解中尝到了甜头。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两级法院还与50多个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14800多件。除此之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也都积极推动“警民联调”、“检调对接”机制。通过三大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动,力求把较大的矛盾纠纷化小化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去年,海沧区成立了涉台涉企调委会、调解中心,推动涉台调委会入驻海沧涉台法庭,通过“诉调对接”等方式,受理调解涉台法庭引导或委托的涉台民事纠纷。此外,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台湾小吃街等涉台贸易和经营场所等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使一大批涉台矛盾纠纷在行业内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全市还选聘了14名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专门受理调解涉台民事纠纷,多措并举推进涉台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声望的热心人士等也逐步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来,目前,我市共培育发展了40个精准解决专业纠纷的调解工作室。同时,律师也利用其专业特长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

  3、完善提升

  打造厦门样本的“升级版”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纠纷多元化解“厦门样本”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能力,实现我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叶勇义表示,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继续履行《条例》赋予的牵头协调的法定职责,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体现应有的责任和担当;继续培育和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新典型、新亮点、新品牌,形成一批可用、可学、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打造纠纷多元化解厦门样本的“升级版”。

  【链接】

  “四大平台”解决矛盾纠纷

  “一站式、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不断完善


  2015年6月,禾山街道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禾山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

  对申请受理、主动受理的民间纠纷进行统一登记,并按纠纷类型分流处理;下设“3+N”警民联调中心和劳动仲裁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这样的“一站式、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更能确保对重大、突发的群体性纠纷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化解。

  叶勇义告诉记者,像禾山街道这样的“镇(街)‘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在厦门已有不少。一年来,各区积极推动建立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整合综治、法院、司法、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基层力量和社会资源,通过“一个平台协同管理、多个部门协调联动、一套机制保障运行”,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

  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处平台持续拓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各领域产生矛盾纠纷难以避免。那么,如何做好行业性、专业性的矛盾化解呢?

  “让专业的调委会来做专业的事,以保证知己知彼,药到病除。”叶勇义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据悉,近年来,我市先后培育发展了29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30多个行业领域,年均化解各类行业纠纷4000余件。

  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还率先全国成立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法庭——劳动法庭;率先全省建立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室、驻镇(街)仲裁派出庭、社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做到劳资纠纷早发现、快化解。

  “互联网+”纠纷调解平台方兴未艾

  在全省法院首创网络调解室,开展网络调解、远程调解;同安区道路交通法庭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有效地提升了道路交通纠纷化解效率;推出“海沧调解在线APP”,形成在线答疑、线上预约、线下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平台……

  我市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网络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把调解工作“搬至”互联网,开启了“互联网+纠纷调解”的新模式,有效地打破时空限制,回应了群众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初显身手

  厦门市仲裁委在厦门自贸片区设立了“国际商事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集仲裁、调解、专家评审、中立评估等方式为一体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从2015年6月成立以来至当年年底,共受理仲裁案件74件、标的累计9.89亿元,为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分别推动设立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积极服务保障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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