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厦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厦知〔2016〕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厦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相关精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我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我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或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的专利应为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无权属、侵权等纠纷。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指拥有专利权或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专利);
3.申报项目符合厦门市优先发展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
4.申报的项目应当已初步投产或准备投产,有望形成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单位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申报网址: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
(请务必使用Google浏览器进行注册及申报,申报前请加入qq群258617121“厦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工作群”。)
(二)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7月27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详见审批系统。
(四)审批环节
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走访企业——发文确定。
三、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在2018年6月前应能完成,届时将组织验收;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为10-20万元。本年度每家申报单位限报一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3.已有项目被列入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单位,在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28日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庞赟娜 电话:507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