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关于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8/9 11:34:18
来源:市经信局网站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1号)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出台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
 
  二、主要依据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4〕108号);
 
  (二)《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
 
  三、适应范围
 
  凡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照章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正常从事工业商品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于2014年-2018年期间完成新建或改建的工业项目。
 
  四、重点内容和惠企举措
 
  (一)新建或改建的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达到《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并已取得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书。
 
  (二)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新建或改建的项目新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已缴满12个月份。
 
  (三)对新建或改建(已取得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书)后首次缴满12个月份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办事指引
 
  企业申报按厦经信投资〔2016〕76号文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备妥材料,于每年的5月份(工作日)期间提交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经信部门。市区两级经信、财政、地税和国土房产财政部门将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审核通过的,按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联系电话:2896769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5398108
  市地税联系电话:5319298
  市国土房产局联系电话:5108322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