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实施方案》,支持大众创业及创客空间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启动2016年度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项目实施的核心专利应为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纠纷;
(三)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拥有合法使用权(指拥有专利权或项目专利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四)申报项目应当已初步投产或准备投产,预期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五)项目实施应在两年内完成;
(六)申报单位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
(七)每家申报单位当年度限报一项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已有项目被列入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的单位,在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二、 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10月1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陈催城,电话:5115185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3楼1302室
电子信箱:cqj_ccc@xm.gov.cn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