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2016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评审工作按程序已经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提出(电话:5115185,传真:5077982,电子邮箱:cqj_ccc@xm.gov.cn),并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
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2016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评定结果公示名单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