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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许可)机关 | 审批(许可)依据 | |
1 | 银行业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不含营业性的分支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营业场所)、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
2 | 非银行金融业 |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不含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营业场所)、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
3 | 证券业 | 证券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设立、终止审批 | 国务院(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4 | 期货业 | 期货公司设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期货公司变更业务范围、注册资本(不含同比例增减资审批)、5%以上的股权(不含不涉及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且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的变更的审批)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审批 | 证监会或者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部分情形审批:涉及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的审批由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 | |||
期货交易所设立 | 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 |||
5 | 保险业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不含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及撤销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险法》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终止 | 《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分支机构设立 | 《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 |||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设立 | 《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 |||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取得兼业代理资格 | 《保险法》 | |||
6 | 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 商务部、市投资促进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 |
7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 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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