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数据目录
应用中心
交流互动
开发者中心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信易贷”特色场景专区
惠企金融政策(工具)专区
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货梯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4 17:10:25
来源: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货梯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1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4〕108号),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我市拟对企业购买货梯给予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在厦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资信等级。
 
  (二)对投资新建或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厂房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层数达到4层以上(含4层)并新增货梯。
 
  (三)所建厂房须为工业项目所使用。
 
  二、补助标准
 
  对新增的货梯给予不低于购买价格(含安装费)3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货梯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厂房验收资料《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且至少须有一份《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建设规模达1万平方米及以上;货梯验收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双证的落款时间应在2013年7月3日之后。
 
  上述材料中,原件由初审部门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申报企业,其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2017年厦门市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货梯补助)》。
 
  四、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8日(此次申报的为2013年7月3日至2017年4月28日期间购买的货梯)。
 
  五、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在辖区经信(科、贸)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经发处提交申报材料。各区经信(科、贸)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经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实际投资情况进行现场查验,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市经信局。
 
  六、其他事项
 
  (一)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已获得过补助的货梯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市财政资金项目。
 
  (三)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14日
首 页
金融专题库
首贷续贷中心
金融超市
金融机构
信用机构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依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归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银企信”信用数据共享,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由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四部门授予金圆集团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六稳”“六保”水平和效能,优化提升厦门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获得信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福建省第一个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厦门信易贷
Copyright © 2019 厦门市信易贷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诉求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