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步伐,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推荐2018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8〕9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积极申报,并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光盘)报送我局环资处。我局将组织初审,上报省经信委。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
闽经信环资[2018] 93 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步伐,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现就组织推荐2018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一) 推荐园区应具备的条件:
1.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循环经济产业明显的专业集聚区(基地)。
2.园区具有明确的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或投资运营主体; 园区内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园区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园区废弃物产生量大,废物资源化改造潜力较大。
4.园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5.园区申报项目未获得国家或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相关资金补助。
6.节能臧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的园区优先,列入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的园区优先。
(二) 所需推荐材料:
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
2.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产业发是现状及园区特点,参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组织编写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实施5第要明南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拟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
3、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园区的批复文件、土地利用文件、环境评价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达标排放证明文件、成立管理机构文件等。
二、程序安排及要求
(一)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组织申报和初审,并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随推荐文件一同报送省经信委。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限报1个备选园区。
(二) 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3个园区作为2018 年实施改造单位。
(三)园区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总投资额投资任务应在1亿元以上。循环化改造建设项目应为2016年1月以后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验收。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且指标达到实施方案预期目标90%以上的,由所在地设区市经信部门向省经信委提出验收申请。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提出的投资目标、成效情况,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关键补链项目建设发挥作用情况等。
(五)项目完成验收后,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将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园区所在地经信部门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园区项目建设日常监督、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工作。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每半年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省经信委。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要重视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认真做好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附光盘) 报送省经信委环资处。
联系人: 张丽珍
联系电话: 0591-87822107
附件: 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 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