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地方、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国家节能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有关单位等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和推广等宣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将有关活动方案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两部委视情况将有关活动纳入全国整体宣传范畴,组织媒体统一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
厦门市2018年节能宣传周启动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教育。市节能办将于2018年6月11日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17:00
三、活动地点:厦门市五一文化广场
场地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及装备推广专区、节能技术与产品展示区、节能产品优惠销售专区、厦门市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成果展示专区、节能政策咨询区等。
四、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承办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市总工会、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等单位。
协办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参加人员:市节能办成员单位代表、市重点用能单位代表、节能产品与技术应用推广企业、新闻媒体单位代表等。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新能源汽车及装备推广
所在区域: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展示专区
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的推广专区,时间:9:00-17:00
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的生产或销售商等分别展示、介绍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以及充换电装备等技术和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组织现场试驾体验活动。
主要参展单位: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市佳凯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汉唐创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华夏立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德权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恒讯众汽车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江汽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厦门金客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高捷汽车有限公司等。
(二)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展示
所在区域:节能技术和产品展示区,时间9:00~17:00
展示摊位合计约40个,摊位免费提供各参展单位,由市节能办向社会征集或由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邀请节能技术单位、节能产品生产或经销单位参加,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中央空调节能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绿色照明技术、建筑节能、热泵系统、太阳能技术、节水技术等节能技术与产品等。
责任分工:市经信局负责向全社会征集参展单位,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可推荐企业参与,并将参加单位的信息于6月7日前报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黄智贤,电话:5126687)。
(三)绿色照明产品优惠销售活动
所在区域:绿色照明产品优惠销售专区,时间:9:00-17:00
组织节能灯和LED灯在厦生产企业(如通士达)开展绿色照明产品展示和优惠销售活动,现场宣传优惠政策等。
责任部门:绿色照明生产企业
(四)厦门市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成果展
所在区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成果展区,时间9:00-17:00
通过展板分别展示“厦门大学第四届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和“厦门理工学院第七届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成果。
责任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
(五)节能政策宣传与咨询
所在区域:节能政策咨询区,时间9:00-17:00
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节能减排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内容包括:各职能部门发布的政策宣讲、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知识问答等(每单位1个展位)。
责任分工:市经信局负责场地整体布置,各参展单位展位设计和展务自行负责,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周翔云,电话:5126891。
(六)节能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所在区域:节能知识竞答专区,时间:9:45-17:00;
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竞猜、猜谜活动,提供一定的小奖品,与市民形成互动。
责任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
(七)免费发放节能宣传张贴画、环保袋、小扇子等
所在区域:节能政策咨询区,时间:9:00-17:00
主办单位将制作节能宣传张贴画、环保购物袋、小扇子等在现场发放,同时组织发放到我市170家重点用能单位;组织相关企业以节能环保等主题宣传活动方式向广大市民发放节能环保相关产品。
责任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