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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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和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发改服务〔2014〕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2012]495号)和《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厦府[2013]168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市总部企业认定和复核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厦府 [2013]168号)执行,已经认定的市级总部企业复核条件与认定条件相同。企业可登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xmdpc.gov.cn)查询。
二、申报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厦府[2013]168号)执行。《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需登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xmdpc.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填写。
四、申报受理
申请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收款国库属性申报。收款国库属性为“市级金库或人行金库”的,向市发改委申请;收款国库属性为区级金库的,向以下对应的受理单位申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沧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其他要求
各受理单位应积极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报,做好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全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受理单位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5月23日
(联系人:闫智君,联系电话:0592-5359536)
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受理单位
企业所得税收款国库属性 |
受理单位 |
处(科)室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市级金库或人行金库 |
市发改委 |
服务业处 |
闫智君 |
5359536 |
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市政府中楼409室 |
火炬金库 |
火炬管委会 |
经发处 |
陈群欣 |
5380133 |
湖里区火炬路56号火炬广场 南楼825室 |
象屿金库 |
象屿保税区 管委会 |
经发处 |
张文琪 |
5659452 |
湖里区象屿路8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A栋508室 |
思明金库 |
思明区发改局 |
综合科 |
陈 键 |
2667107 |
思明区民族路33号502室 |
湖里金库 |
湖里区发改局 |
综合科 |
林小明 |
5722467 |
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36室 |
集美金库 |
集美区发改局 |
前期办 |
林 毅 |
6063000 |
集美区岑东路168号208室 |
海沧金库 |
海沧区经贸局 |
商交处 |
张丽娜 |
6588126 |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行政中心1247室 |
同安金库 |
同安区发改局 |
投资科 |
李 梦 |
7027892 |
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4楼 |
翔安金库 |
翔安区发改局 |
计划科 |
陈国委 |
7889180 |
翔安区翔福路2005号2号楼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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