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全国站
关于申报2014年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文件,现决定开展2014年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需在申报名单中,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产值要求:上年度主营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
2、科研能力:企业近3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及横向项目不少于10项,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做出重大贡献,取得发明专利或获得科技成果奖励。
3、人才队伍: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固定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4、硬件建设: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能统一管理,具有开放交流与提供共享服务的条件。
5、支持和投入:企业赢利能力好。依托企业在申报前3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实验室名称规范,突出研究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厦门市限额4个)
2、申报企业填报《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2),于8月2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1式7份(胶装)报送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ar@xmsti.gov.cn邮箱,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说明:本着自愿申报、自主建设的原则,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所需经费由企业自筹解决,各单位在申报时应附上同意建设经费自筹的承诺书,待批准建设后我局将予以补足80万元的配套经费资助。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联系人:何景舒2026597 15160062309
2014年7月15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