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我市决定于6月17日至23日举办“厦门市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6月17-23日),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各区节能办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根据今年宣传周主题,结合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重点,认真筹划好活动方案,确保各单位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成功举办。活动结束后,各主办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通过金宏网报送市节能办。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成效将作为今年各部门、各区节能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附件1:
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9〕999号
中直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妇联,有关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17日至23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9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地方、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二、今年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在全国低碳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鼓励全国电商企业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消费推广活动,动员民众绿色出行、积极参与节能宣传活动等。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将有关活动方案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两部委视情况将有关活动纳入全国整体宣传范畴,鼓励媒体统一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
附件: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资委 广电总局 国管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19年6月6日
附件2:
厦门市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厦门将由市政府牵头,21个部门、6个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深入开展节能宣传系列活动。
一、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日活动
6月17日,举办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节能形势与对策宣讲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节能宣传周启动、发布2019年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发布《厦门市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汇编》、在线节能知识有奖竞答上线、节能形势与对策宣讲等。
二、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活动
从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中,选择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和节能潜力的单位,组织节能服务机构,围绕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装备,开展能源利用、能源效率和能源管理等三方面的诊断服务,采用核查、测试、咨询、分析、评估等方法,帮助用能单位查找节能潜力,提出能效促进方案。
三、开展“节能进校园”活动
组织相关学校开展“节能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利用校园广播或班级公示栏宣传节能知识,提高学生的节能意识;鼓励学生就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创新、发明、建议和意见,让学生养成节约资源、绿色生活的好习惯;让“节能”走向每一个家庭,组织学生利用宣传周契机面向社会进行节能知识的宣传,发放倡导节能宣传材料,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和体验中成为节能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
四、开展“节能进社区”、“节能进乡村”、“节能进地铁”活动
组织节能技术单位、节能产品生产或经销单位,展示针对社区、乡村居民适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等;市节能办相关单位和水电气等部门开展节能减排知识宣传与咨询,包括:知识宣讲、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竞猜、猜谜活动,提供一定的小奖品,与市民形成互动;制作节能宣传张贴画、节能小贴士、环保购物袋等在现场发放。
五、开展征集2019年节能技术和产品活动
为加大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开展2019年节能技术和产品征集工作,并编制《厦门市2019年度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在全市推广。
六、开展征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活动
征集“十三五”以来,我市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农业等领域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能源系统优化、节能信息化改造、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清洁能源替代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案例,并编制《厦门市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汇编》,在宣传周期间发布。
七、举办系列交流会、对接会、培训会等活动
围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宾馆饭店节能技术与管理、企业节能规划实务、节能技术推广、节能技改融资等专题,组织开展系列交流会、对接会、培训会等活动。
八、开展在线节能知识有奖竞答
通过“厦门节能监察中心”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节能知识有奖竞答,向大众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推动形成崇尚节约能源、环保低碳消费的社会风尚。
九、各方协作,加大节能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市节能办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制作节能海报、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分发给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公交车、场站、地铁站张贴绿色出行、低碳节能宣传海报,在全市所有公交车辆、BRT、地铁的车载电视上播放节能宣传短片,各公交运营公司和长途汽车站利用LED显示屏、站点宣传栏等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倡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宣传电能替代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二是发动企业积极响应节能宣传周活动。发动企业制作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PPT,企业网站、信息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在职工食堂、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公共场所、办公区张贴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招贴画;组织员工开展 “低碳体验日”、“节约每滴水”、“节约用电、从我做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约能源意识。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积极推广节能技术,推介节能经验、做法及成效。大力宣传绿色节能的理念,倡导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热潮,为进一步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打下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