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执业药师配备的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将注销其执业药师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省药师协会要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执业药师药事服务能力,执业药师自行参加的自修活动须经省药师协会认可,执业药师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增强执业药师诚信和自律意识,执业药师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意见还提出加快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自今年起,省药品监管局恢复每年度组织一次全省药学(非临床)职称资格考试,通过考试达到逐步提高药学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的目的,同时也为提高我省执业药师考试通过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