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要求,现将在厦门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厦门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处:0592-2896593、5126687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室:0592-2896856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6楼、8楼
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0592-2858242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财经大厦12楼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