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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明确提出——
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
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目前,我国约有1170万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7%。虽然单个体量不大,但其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但不容否认的是,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面临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偏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诸多困难,迫切需要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帮扶措施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意见》出台的目的,正是希望通过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促进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此次《意见》亮点频现:如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等等。
贺化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帮助小微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抓紧研究制订具体操作办法,明确扶持对象、重点领域、相关条件和操作流程等;建立针对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的小微企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相关政策尽快“落地”。
“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讲,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因素主要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自身能力的问题则包括企业创新能力低、人才缺乏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曹冬根表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将从3个方面加强支持小微企业突破发展瓶颈。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在小微企业聚集区建立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或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帮助其提升维权能力,降低维权成本。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大对小微企业贴息、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质物处置平台。推动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险种。
三是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方面依托现有平台,向小微企业免费或者是低成本地提供基本专利信息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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