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23年度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厦府办〔2015〕165号),我局完成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现有张锐丽等1名同志符合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8月3日至10日。公示名单:
1.张锐丽 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359782
电子邮件:xiamenlqh@163.com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