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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出台《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根据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整合改革的要求和方向,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的操作性文件,对我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的具体支持重点、申请条件及程序、支持方式及标准、项目公示及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将有效提升外经贸资金扶持效果。
《实施细则》充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清理和整合原有中央外经贸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国际化品牌创建等支持重点,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结构。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支持境外展览、市场考察,尤其是对新兴市场的开拓;优先支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各类国际认证;鼓励宣传推介、境外商标、专利注册收购等,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扶持信息化建设等其他项目。二是支持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外贸结构。支持出口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际营销网络和平台、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进口贸易促进示范区等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服务、公共展示、公共信息、公共培训、公共试验检测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完善供应链基础服务、拓展金融等延伸服务、加强风险防控,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支持以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销售的企业,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外贸发展质量;三是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及优势行业投资合作,国际资源开发投资合作,基础设施投资合作,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投资合作,国际化营销网络,以人民币计价的境外投资等;重点支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等领域开展的附加值高、影响力大,具有技术标准优势的工程项目等;重点支持对劳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外派劳务素质,推动技能型、高端型劳务输出,以及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等。
市财政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全面促进我市外经贸发展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财企〔2014〕36号)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修订2021-2023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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