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工业企业申报2019年第二批转型升级补助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工业企业申报2019年第二批转型升级补助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补助标准
鼓励企业邀请专业顾问咨询公司,对企业实施全面诊断和深度辅导,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经备案,参加全面诊断和深度辅导的企业,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全面诊断和深度辅导费用给予50%的补助,四年内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助55万元。
三、备案材料
1.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3.项目计划书(复印件1份,盖章);
4.咨询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盖章)。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转型升级补助申请报告(原件1份,盖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3.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4.转型升级项目结果报告(复印件1份,盖章);
5.支付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6.转型补助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2日前
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工信局1320
联系人及电话:郭鹏羽 6581697
六、注意事项
1.企业申请转型升级补助,务必在项目实施前到区工信局进行备案。
2.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做好照片留存,后续与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七、相关附件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