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同安区困难行业房土两税全额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如下:
附件1:同安区困难行业房土两税全额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
二、扶持对象及政策内容
对注册地、税收缴纳在同安区且属于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2020年2月至3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二)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纳税证明材料
1、纳税申报表:
申请企业入库期2020年2月-3月完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表。
2、完税证明:
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2月-3月的相关税种入库期纳税证明(按入库期口径)。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收所产生的滞纳金、罚息,计算扶持金额应予以扣减。
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20-02-01至2020-03-31”,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四)收入等相关材料
企业属于本条款困难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70%以上的相关材料。
1、20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2019年财务报表(须含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
(五)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三)
注: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图片或PDF格式进行上传。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收款收据,按要求签章后与前述五项材料一并送至收件地址。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区财政局配合做好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扶持资金由区工信局从本年度安排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按规定审批列支。
申请企业通过同安会计学会平台(网址:www.takjxh.com),提交“企业用户”注册申请,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政策申报”界面,按要求逐步完成线上申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企业,企业可登录同安会计学会平台查看详情。
纸质收件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0592-7030689,0592-7020486
注:线上申报网站目前处于内部测试阶段,正式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五、行业主管部门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会展和住宿行业)
区工信局(负责餐饮行业)
区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影视行业)
六、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七、其他
(一)为便利企业申报,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申请采用网络线上收取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登陆网站打印相关材料,按要求签章后送至收件地址。
(二)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企业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扶持资金,或违反规定重复、多头申报享受财政扶持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三)本细则相关内容如与后续市级出台的相关扶持申报细则不一致的,以市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