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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关于受理2018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2/22 16:21:14
来源:市经信局
  
 
关于受理2018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16〕4号)、《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技术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要求,现就受理2018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人才,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改委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牵头制定公布。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向厦门市经信局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附件2),由厦门市经信局确认;
 
  2.专业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
 
  3.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
 
  4.专业人才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
 
  (二)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只受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技术人才的申报;其他类产业人才请根据政策文件向相关单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人员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附件3);
 
  2.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请逐项文字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4);
 
  4.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附件5),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5.其它相关附件:
 
  (1)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复印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人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原件(地税窗口打印)。2018年人才个税返还申报计算起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如连续申报,则次年年薪从上年年薪计算月份的次月起计算;
 
  (3)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人才的佐证材料;
 
  (5)外文材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6)材料以A4规格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二)上年度申报已通过人员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附件3);
 
  2.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附件4)(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附件5),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4.申报人员岗位等情况有变化的,需提供变化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对应的材料(加盖公章);
 
  5.税务部门出具的人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原件(地税窗口打印)。2018年人才个税返还申报计算起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如连续申报,则次年年薪从上年年薪计算月份的次月起计算。
 
  以上材料均需在3月30日之前上传至i厦门-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www.ixm.gov.cn/fwt/ijx/)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日期:申报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 蔡凌婷/李璐芳
 
  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院东楼808室
 
  联系电话:2896830/2896858
 
  E-mail: zzrscxmjfj@xm.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以上奖励视同市政府奖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每年视情抽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履职和用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的,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2日
 
附件1: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办事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根据产业指导目录、专业人才条件等要求,提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及申请奖励额度,向所属产业的责任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
 
  专业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技术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由负责受理的相关责任单位确认。
 
  2.专业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
 
  3.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
 
  4.专业人才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
 
  三、应提交的材料
 
  用人单位根据《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专业人才条件等要求,提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向所属产业的责任单位申报,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
 
  2、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留成部分、技术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人才年度工资薪金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3、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4、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每年3月30日前,各用人单位根据《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专业人才条件等要求,备齐上述申报材料,向所属产业的责任单位提出申报。可自首次申报起,连续申报3年。
 
  2、责任单位受理审核
 
  根据产业指导目录分工,各产业责任单位受理用人单位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用人单位产业领域是否符合产业指导目录;向税务部门核实人才收入(以连续12个月的收入衡量是否符合30万元年薪标准,如连续申报,则次年年薪从上年年薪计算月份的次月起计算)、个人工资薪金对应的所得税及地方留成部分情况;核算个人所得税奖励额度(地方留成部分的25%),对不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向用人单位反馈相关信息。
 
  3、产业责任单位申报奖励资金
 
  产业责任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得税奖励资金,以正式函向市财政局申报拨付人才个人所得税的总奖励资金额度。市财政局查重后,向产业责任单位拨付奖励资金。产业责任单位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提交年度奖励资金预算。
 
  4、产业责任单位下达奖励资金
 
  产业责任单位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履行与人才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核实人才提供的相关票据,尽快向人才拨付奖励资金。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
 
  五、受理部门
 
  根据《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分工,各相关产业的责任单位为受理部门,包括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发办及火炬管委会。
 
  1、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2、市科技局:生物产业;
 
  3、市文发办:文化创意产业;
 
  4、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平板显示、光电产业和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
 
  六、受理窗口
 
  1、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0592-2896808
 
  地址:湖滨北路61号东楼808室
 
  2、市科技局社会处
 
  联系电话:0592-2051656
 
  地址:虎园路2号802室
 
  3、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
 
  电话:0592-2893781
 
  地址:湖滨北路61号
 
  4、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电话:0592-5380133
 
  地址:火炬路56-58号南楼825室
 
  七、其他事项
 
  1、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以上奖励视同市政府奖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2、定期实施。每年3月30日前用人单位向各产业责任单位提交材料,申请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奖励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每年4-5月份重点产业责任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向市财政局申报奖励资金额度,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3、加强监管。产业责任单位每年视情抽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履职和用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的,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2: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市发改委)
 
  一、平板显示、光电(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一)面板产业
 
  1.TFT—LCD、OLED面板及模组
 
  2.玻璃基板、滤光片、偏光片、ITO靶材等核心配套材料
 
  3.触控技术
 
  4.驱动IC
 
  5.背光模组
 
  (二)显示终端及器件
 
  1.液晶显示器
 
  2.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
 
  3.透明显示、激光显示、投影显示设备
 
  4.其它基于液晶显示器件的显示模组及终端
 
  (三)LED
 
  1.LED外延、芯片、封装
 
  2.照明设计
 
  二、计算机与通讯设备(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一)计算机
 
  1.高性能计算机,包括服务器、云计算、数据存储终端及系统等
 
  2.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控制系统
 
  3.计算机核心部件
 
  4.计算机外部设备
 
  (二)移动终端
 
  1.平板、移动终端工业设计、结构设计及软硬件设计
 
  2.主板组件整机系统
 
  3.液晶模组、触摸模组、摄像模组、存储模组、通信模组、电源模组等核心零组件
 
  (三)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
 
  1.网络设备
 
  2.信息网络设施
 
  3.新一代信息终端设备
 
  4.下一代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产品
 
  (四)电子核心基础产业
 
  1.集成电路
 
  2.新型元器件
 
  3.关键电子材料
 
  4.电子专用设备仪器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航空装备产业
 
  1.民用飞机(含直升机)
 
  2.航空发动机
 
  3.航空设备及系统
 
  4.航空材料
 
  5.航空维修及服务业
 
  (二)汽车
 
  1.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技术(整车控制系统、车身和结构轻量化、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动力电池及其系统集成)
 
  2.汽车核心零部件
 
  3.汽车电子
 
  4.交通控制系统
 
  (三)工程机械
 
  1.高档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系统
 
  2.液压组件、传动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组件
 
  (四)输配电设备
 
  1.智能电网设备
 
  2.高压、超高压、户外开关
 
  3.高压直流输电设备
 
  4.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五)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1.智能测控装置
 
  2.关键智能基础零部件
 
  3.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4.工业机器人
 
  (六)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1.海洋工程平台装备
 
  2.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3.海洋工程装备服务
 
  4.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
 
  5.海洋能相关系统与装备
 
  6.高端船舶
 
  7.海水淡化设备
 
  (七)机械装备研发检测
 
  四、新材料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新型功能材料产业
 
  1.新型金属功能材料
 
  2.新型功能陶瓷材料
 
  3.稀土功能材料
 
  4.高纯元素及化合物
 
  5.表面功能材料
 
  6.高品质新型有机活性材料
 
  7.新型膜材料
 
  8.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
 
  9.电子功能材料
 
  10.生态环境材料
 
  11.新型能源材料
 
  12.高品质合成橡胶
 
  13.高性能密封材料
 
  14.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二)先进结构材料产业
 
  1.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
 
  2.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3.新型结构陶瓷材料
 
  4.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三)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
 
  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2.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五、生物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一)生物医药产业
 
  1.新型疫苗
 
  2.生物技术药物
 
  3.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
 
  4.现代中药与民族药
 
  5.生物分离介质与药用辅料
 
  6.海洋生物医药
 
  7.生物医药服务
 
  (二)生物医学工程产业
 
  1.高性能诊疗设备
 
  2.体外诊断设备及产品
 
  3.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
 
  (三)生物农业产业
 
  1.生物育种
 
  2.生物肥料
 
  3.生物饲料
 
  4.生物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疫苗
 
  (四)生物制造产业
 
  1.生物基材料
 
  2.生物化工产品
 
  3.特殊发酵产品与生物过程装备
 
  4.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
 
  六、软件和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
 
  1.软件及应用系统
 
  2.信息技术服务
 
  3.电子商务服务
 
  4.公共事业信息服务
 
  5.数字内容服务
 
  6.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7.云计算服务
 
  8.大数据存储及应用开发
 
  9.物联网技术及服务
 
  (二)卫星及应用产业
 
  1.空间基础设施
 
  2.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3.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卫星遥感应用系统
 
  (三)动漫游戏
 
  1.数字内容创意生产:动画创意、剧本和制作、网页游戏研发、手机游戏研发、数字人才培训
 
  2.数字内容集成传输:动漫游戏内容集成、传输
 
  3.动漫游戏运营策划
 
  七、文化创意(责任单位:市文发办)
 
  (一)创意设计领域
 
  1.工业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设计
 
  2.时尚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品牌设计
 
  3.其它专业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社会经济咨询
 
  (二)动漫游戏
 
  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
 
  全媒体传播、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大型网站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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